各教学站点:
因疫情防控要求,2021年未进行全面的实地教学检查与抽考,只对部分站点进行了实地巡视。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成人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成人学历教育健康发展,我院决定开展2021年校外教学站点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华北电力大学成人学历教育的全部教学站点。
二、年检内容
(一)教学管理情况
学生、专业、教师、管理人员等基本情况;教学组织及教学过程管理情况;招生宣传情况。需提交资料如下:
1.每学期教学课表,包含内容:上课班级、专业、课程、学生人数、任课教师、时间、地点等;
2.每学期考试安排表,包含内容:考试班级、时间、地点、人数、考试科目、配备监考教师数量等;
3.每学期专兼职教师汇总表一份,另附专兼职教师聘任审批表和师德师风承诺书每人一份;
4.每学期学生考勤情况及佐证材料;
5.每学期组考、阅卷、考风考纪管理情况及佐证材料;
6.学生日常作业管理情况及佐证材料;
7.教学站点管理制度及特色管理经验总结材料;
8.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和本年度招生计划。
(二)规范学生管理与学籍管理:
做好新生入学复查审核工作,准确填报学生注册信息,做好教学过程档案管理,参见(附件1)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并按(附件2)通知要求提交相应学籍资料。
(三)规范收费及财务管理:
教学站点严格执行华北电力大学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收取标准(见附件3),不得跨年多收,尤其不得代收书费、资料费或其他辅导费用。
三、年检程序
(一)单位自检
各校外教学站点对照年检内容,认真总结2021年的教学组织和过程管理情况,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及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形成自查报告,其他相关材料可作为附件。
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纸质版邮寄至华北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我校复检审核
我校将对自查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复检和抽查。
四、年检结果
年检结果分为合格、整改、不合格。对于不合格的站点,我校将责令其当年停止招生,限期整改;没有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不合格站点的标准是:
(一)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发布虚假招生广告、采取欺诈手段招生、存在严重扰乱招生秩序行为;
(二)违规收费,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三)违反国家财经管理制度,经费管理混乱;
(四)教学管理混乱,教师资质达不到规定要求,教学辅导时间不能保证,教学质量低劣;
(五)管理秩序混乱,擅自设点外点、点外班;
(六)擅自更改站点设点单位或站点法人代表;
(七)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和责任事故。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卫华
联系电话:010-61772602
电子邮箱:905153484@qq.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邮政邮编:102206
华北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