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2]1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 号)要求,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目标和现状,继续教育学院对我校现有校外教学点设置及专业开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总结,对校外教学点的设点资质、办学条件、教学管理水平、招生能力等进行重新评估和论证,并重新签署办学合作协议。最终拟保留原有5个校外教学点、停招7个校外教学点,相关事项已通过2022年12月30日校长办公会审议,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至2月3日,凡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人:姚金凤,联系电话:61772611,电子邮箱:30543052@qq.com
华北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月28日